联系人:戴先生
电 话: 0769-81760079
传 真: 0769-81889787
手 机: 13630008066
E-mail: dgqgjs@163.com
地 址: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涌头工业区莞长路124号
无人机兴起,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,也成了屡屡闯入机场净空区、威胁航班飞行安全的“黑手”。近期,成都、昆明等机场接连发生多起无人机“黑飞”导致航班不能正常起降的事件。民航业内人士呼吁,无人机监管机制急需跟上。法学专家建议,尽快制定无人机管理办法,对无人机进行分级管理。记者李妍
全国多个机场
遭无人机“黑飞”干扰
最近一个月,国内无人机乱闯多地机场的“黑飞”事件触动了公众敏感的安全神经。从4月14日至4月30日,成都双流机场接连发生9起无人机扰航事件。总计造成114个航班备降、超过40个航班延误、4架飞机返航、超1万名旅客出行受阻被滞留机场,其密集和危害程度空前,严重威胁民航飞行安全。
其中4月21日下午短短3小时内,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就先后4次遭遇无人机“黑飞”干扰,导致58个航班备降西安、重庆、贵阳和绵阳机场,4架飞机返航,超一万名旅客滞留机场。
据悉,截至4月23日,成都警方查获了4起无人机“黑飞”案件,依法对涉案人员予以查处,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对涉案者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。然而,无人机扰航的事件在其后仍有发生,记者了解到,今年以来,昆明机场、深圳机场、绵阳机场、杭州机场净空保护区也出现了类似无人机“黑飞”干扰事件。
无人机超2万架 有证“驾驶员”仅1万人
“黑飞”是指未经登记的飞行,涉及私人飞机和无人机等飞行器。当无人机、鸟类等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出现时,飞机将选择改变航路等方式避让,避免重大灾难的发生。
据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无人机系统研究室主任舒振杰透露,当前中国无人机规模超2万架,但全国拿到无人机驾照的人数仅为1万人,半数无人机都处于“黑飞”状态。
据民航部门提供的数据,2015年,全国共发生无人机扰航事件4起,2016年猛增至23起。2017年以来,此类事件更加频发,仅西南地区就已发生十多起无人机扰航事件。
据知情人士称,成都公安已就无人机非法飞行影响民航事件,以涉嫌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立案侦查。4月20日,四川公安将举报“黑飞”的奖励从1000元提升至10000元。
缺乏针对性法律 违法成本太低
让不少民航业内人士无奈的是,现在无人机越飞越高,对无人机的监管却严重滞后。目前,我国尚无专门针对民用无人机或飞行器的法律,只在《民用航空法》和《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》中简要涉及。民航管理局出台的《轻小型无人机运行(试行)规定》等部门性规章力度明显不足,无法适应新时期的要求。
近期4人在成都机场附近因放飞无人机分别被行政拘留5天,北京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张起淮认为,这个处罚太轻了。他认为,首先这违反了我们国家的《民用航空法》、空域管理条例和无人机的相关管理规定。但这些法规目前都没有对无人机的违法行为进行明确的规定,一旦出现问题,只能按照扰乱公共秩序、危害公共安全来处罚,这次可能是套用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。“黑飞”造成了这么多航班备降、返航、延误,带来的经济损失是可以计算出来的,前因后果是明确的,应该让违规飞行的当事人来承担这个损失,加大“黑飞”的违法成本。
专家建议:对无人机分级管理
全国人大代表、法学教授王明雯建议,应制定无人机管理办法,对无人机进行分级管理。管理办法应该由身份认证、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三方面构成。在身份管理上,无人机应采取实名制,一机一人确定操作主体;对于通用品牌无人机,用户需通过操作软件注册登记,并由生产厂商向管理部门开放用户数据;对于使用组装、自产无人机的,需向属地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飞行。
民用无人机生产厂商大疆创新相关负责人认为,可以通过技术手段遏制“黑飞”,例如给无人机启用和民航客机一样的预警系统,为无人机配备唯一标识码,将无人机飞行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管理等。
无人机偷拍部队营地 非法航拍者被拘7天
近日,黄某因使用无人机航拍某部队营区的军事设施,被广州白云警方查获并依法行政拘留7日。
5月2日13时许,黄某(男,30岁,湖南涟源人)在白云区登山期间,因对某部队营地好奇,遂利用其携带的无人机对营区内的军事设施进行航拍,后被该部队的战士发现其实施航拍的无人机。在部队战士协助下,白云警方迅速出警将黄某抓获,当场收缴其携带的无人机以及违规拍摄的影像资料。黄某也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白云警方部署精干警力对黄某询问取证,查清违法事实。因黄某出于好玩好奇之心航拍部队营区,且航拍资料没有外传,未造成严重后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规定,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拘留7天处罚。
警方提醒:各单位、组织及个人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、法规依法使用无人机,熟悉相关禁飞区域,严禁在机场、军事设施、政府机构、重点部位及人流密集场所等区域进行拍摄。公安机关对操纵无人机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,将依法从严查处。全媒体记者李栋 通讯员朱青青、岑柏瀚
Copyright ©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. 东莞市冶科精密金属有限公司
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涌头工业区莞长路124号 邮箱:dgqgjs@163.com
电话:0769-81760079 手机: 13630008066 联系人:戴先生
产品导航:不锈钢线 | 不锈钢丝 | 不锈钢弹簧丝 | 不锈钢螺丝线 | 不锈钢扁线
备案号: 粤ICP备13034786号-1